1.请问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都有什么陷阱?

二手房卖家要注意哪些陷阱_二手房卖家注意什么

在二手房的交易中的一些陷阱要注意:

(1)房主陷阱

有些二手房看上去条件不错,价格也合理,但是接待你看房和收取押金甚至定金的人却不一定是房主,这些人往往收了钱之后就不见了。不少人有一种先入为主的想法,既然住在这间房子里,那么应该就是房主或者房主亲属,实际上不一定。

不少人就是利用这种方法骗取押金,定金甚至房款,前两者较多,毕竟要交房款的时候人还是会小心一点。所以,二手房买卖最基本的是要确定跟你谈业务的是房屋所有者,这样他才有权处理房子。

(2)产权陷阱

因为中国的经济体制的多样化,所以房屋产权有很多种,其中不少房屋是没有完整产权的,不能参与交易或者有着很多的交易限制条件。一些人在没有弄清楚房屋产权的情况下,就匆匆忙忙跟房主拍板,交钱,签订协议,最后却发现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过户,成为产权陷阱的受害者。

(3)物业陷阱

二手房是处于使用状态或者使用过的状态,其物业费用也就产生了,比如说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等,有些人在看房验房的时候主要看房屋的质量和价格,忽略了这些隐性的因素。

等到过户入住后,才发现这些费用都处于欠费或者停用状态,要想正常使用,还必须替前面的房东把这些欠费和罚款补交上,多出一笔冤枉钱。

(4)租户优先权陷阱

在中国,法律规定房屋的租户是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的,不少二手房也是处于出租的状态,在租户没有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你如果仅仅是跟房东谈妥,还是可能会遇到障碍的。买卖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买方还是有义务履行原租户的租房协议的。

(5)一房多卖陷阱

因为房屋从签合同到过户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隙,于是有些黑心房东就利用这些空隙时间做起了文章,同时跟多个客户接触,然后收取不同的客户的购房款项,签订购房合同,这些东西不到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时候是看不出来的。

希望上述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请问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都有什么陷阱?

对于二手住宅来说,虽说它在交易时整个流程是比较复杂的,但是依旧有不少人热衷于选购它,主要是因为价格更为实惠,且还能直接看到小区环境的好坏,所以很多购房者在购买前都会先去了解攻略,这样才能避免遇到一些陷阱,那么二手房要注意什么陷阱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二手房要注意什么陷阱

1、从目前来看,许多卖家为了促进交易,常常会隐瞒许多真实信息,像房子品质、居住环境等问题,所以建议买家在购买前,可以先向物业、邻居了解情况,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

2、一些卖家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发现房子价格涨了,这时会以各种借口不办理手续,这时买家可以将其起诉到法院,当然在签订合同时,建议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后悔。

3、若是交易中有中介人员的存在,一定要注意,因为他们经常会在签订合约时出现问题,从而导致双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

买二手房前要调查什么?

1、对于这类住宅来说,最怕的就是房龄过老,所以若是发现产权证下发日期比较迟的话,建议问清屋主房子是继承的还是买的二手房,若是继承的就要问下前业主去世的原因,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等,这些都要了解清楚。

2、在看中某个住宅后,建议先在网络上搜索该小区,看是否有媒体的报道,通常情况下,重大案件都会有媒体的的公开报道,这些一搜就可看到,另外也建议多跟小区居民聊聊天,问问房子的情况。

3、当然对于二手住宅来说,可以多向中介公司询问,看是否有关于它的调查,同时也要让他们做出相关声明,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购买者的权益。

小结:好了,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要注意什么陷阱的内容介绍了,希望对您提供一些帮助,相信以后在二手房要注意什么陷阱的过程中,朋友们会更加的得心应手,得到自己满意的答案。

您好!

中国在线律师网为您解答:

二手房的水究竟有多深?市民在买卖二手房时有何应对诀窍?重庆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连毅总结了二手房买卖中的几个陷阱:

1、“卖房者”非房主。

对策:购房人可到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查询,如卖房者非该二手房的产权人,购房人应立即中止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能否取得产权也存在风险。

2、卖房人是二手房的共有人之一,且未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对策:要求该卖房者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证明。如果出卖人为已婚,买卖行为还需取得其配偶的确认;购买二手公有住房,应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3、卖房者只是使用权人。

对策:只要卖房人未取得完全产权,交易都不可信。

4、房产上存有法律不允许自由转让或者禁止转让的障碍。

对策:如该二手房已被查封或者抵押,则可在解封或消除抵押负担后,方可与之交易。

5、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房人又将该房转卖他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致使先前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

对策:“预告登记”是避免这一陷阱的有效手段。但买房人要注意,必须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去办理申请产权变更登记,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的,预告登记失效。

6、交易的二手房用途非居住用房,而是居住外用途房,如商业用途房甚至是工业厂房等。

对策:购房人一定要看清房屋性质。

7、卖房者未将房屋出售的情况告知承租人,或者说已告知,但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对策:购房人如发现该二手房已出租,应要求卖房者出具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8、原房主欠缴气、水、电、闭路电视等费用,会导致买房人无法正常使用这些附属设施。

对策:买房人首先要了解清楚相关情况,同时把法律责任明确写进合同当中,来约束卖房人。

希望能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