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费用由谁承担?_二手房过户费用由谁承担
1.二手房过户费谁来承担
2.二手房过户费一般多少钱
法律主观:
二手房买卖中过户收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3元/平的交易费、1.36元/平的测绘费、200元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3元/平的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差价5.6%(房产证未满2年)的增值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手房过户费谁来承担
法律分析:二手房卖方应交费用:
1、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按每平方米计算,5元/平方米, 卖方承担50%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产权转移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3、房地产经纪费(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买卖双方付费总和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4、转产费:如果房屋是使用权房,则必须转成产权房才能进行交易,所有费用由卖方独自承担。转产费一般由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根据房屋朝向、房龄、业主工龄等因素进行评定;
5、出售二手房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如果卖方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二手房过户费一般多少钱
二手房过户费由买方付还是卖方付可以双方商议,一般由买方出。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国家规定各付各税,买卖双方都有的。但通常现在卖房的都要求买家承担所有过户税费。
买房和卖方都要准备好过户所需要的资料。具体包括房屋权证、买卖双方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买房和卖方双方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去房屋所在区的房产交易中心,也就是房产局,办理相关业务。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之后房屋登记管理部门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并发放不动产登记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法律主观:
关于二手房的过户费如下:1、过户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2、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 经济适用房 、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3、 二手房过户 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二手房过户核档费:50元/宗。 5、二手房过户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 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 拆迁补偿款 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房产证不到两年时间过户,营业税不能享受优惠减免,需要按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 征收营业税 。 7、二手房过户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8、二手房过户 个人所得税 :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1)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 缴纳营业税 -合理费用)计征; (2)未能提供原购房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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