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_民法典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1.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如何解除?
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我于11年买一套二手房,但合同期满后,银行还没有办理下来,买方告我违约,合理吗?
3.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型及解决方法
4.房子买卖纠纷案例?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5.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二手房买卖常见的争议有哪些?
二手房有,买卖合同已经签了,定金已经交了,现在你不想买了,那么属于你违约,基本定金是不能退的。
购房后退定金。
今天我们就说一说购房定金。相信大多数的购房者在买房路上都交过这笔钱,有的人比较,有些人要把定金退回来,那么,购房交了定金能退吗?退定金的最好办法是什么?
购房交了定金能退吗?
到目前为止,买房交了定金能不能退,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
1、《合同法》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5、《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退定金的最好办法是什么?
1、从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比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2、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
3、买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要在一定的条件之下,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上述文章便是有关于购房交了定金能退吗以及退定金的最好办法是什么这个问题的详细探讨了,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购房定金交完了之后,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退还的,但是定金退还的流程相对来说比较麻烦,大家最好还是考虑好再交。
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如何解除?
您好,建议如下:
1、你可以提出交房,如果买受人以房子破损拒付尾款,那么就属于买受人违约。因为签约前买受人看房缴纳定金,就是对于房屋现状的认可,以破损为由拒付尾款属于违约。
2、你不能将错就错,比如不迁移户籍,这样双方履约都存在瑕疵,只能协商解决问题,相互的违约责任无法追究。
3、迁移户籍,然后按照第一条建议办理。#您好,一是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又将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出售给第三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导致原房屋买卖合同在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行。买方以卖方违约为由诉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卖方双倍返还购房款;
二是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由于房价攀升,卖方不愿再以合同约定价格出售房屋,明确拒绝出售房屋,此时,房屋买卖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以卖方违约为由请求法院判令卖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或以卖方违约为由诉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您好,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的,怎么处理?
当事人之间就转让房屋签订阴阳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对于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等行为的,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商办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我于11年买一套二手房,但合同期满后,银行还没有办理下来,买方告我违约,合理吗?
大家在买二手房的时候,都会选择签订协议书,协议书的条款一般情况下都要我们去考虑一下,这种协议书很多人觉得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因此都不是特别的重视,但是往往最终引起了纠纷的时候才会想起了。那么,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如何解除?
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在签署房屋协议之前,房屋协议中的条款,买家一定要仔细阅读,比如说房屋产权合适转移,房屋面积是否与房产证中符合,房屋存在哪些质量问题,房屋中水电是否缴清,房屋购买前的物业费是否缴纳完毕。
2、如房主存在恶意讨伐债款的追讨人上门时,房主是否需要赔偿买家相应精神损失及经济补偿等,并要求卖家出具承诺书,要求将房屋所有登记的信息及联系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转移。
3、经过买卖双方的签订,双方签章后,二手房购房协议受法律保护,在协议成交后,如买受人发现房屋存在质量、产权人不一致、存在拆迁安置房却没有相应手续等问题,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并要求出售人对此房屋所出现的问题进行解释。
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如何解除?
1、协商解除
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双方达成一致和平解决,签订解约协议即可。如果涉及到中介,那么需要三方共同协商。例如:双方都不打算继续交易,或有违约方,但和另一方达成了协议,补偿一定金额而另一方不继续追究责任。
2、约定解约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果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中约定买方在某年某月某日(某个特定时间)前支付房款,到期未支付,卖方可以解除合同,达到这个条件,卖方就可提出解约。
3、法定解除
这种解除合同的方法较为复杂,主要是针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解除条件的情况,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来判断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上述文章便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以及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如何解除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对有需要的朋友们提供帮助。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如果二手房买卖要签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是有法律效力的。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型及解决方法
这样的情况 只能等你批下来才算啊!业主告你违约是不合理的 如果是正规的买卖合同的话应该有项免责声明 “天灾人祸等"这个是挺较劲的!他告你违约就是不合理的啊 不是人为问题 国家调控等同于天灾人祸 不是个人原因 实在不行可以通过正常法律程序!
房子买卖纠纷案例?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购买二手房,主要是因为二手房的地理位置比较好、价格比一手房便宜等等。尽管二手房屋有很多方面的优点,但是在购买二手房屋的时候却会比一手房屋存在的风险更多,因此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双方也会发生纠纷,就算是签订了合同之后也容易有纠纷。下面是小编准备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型及解决方法知识,你可以来看看。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型及解决方法
1、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怎么处理?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买受人中之一人起诉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出卖人以房屋已转让给他人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其他买受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他买受人另行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据前款原则协调处理。
2、当事人先后签订数份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的,怎么处理?
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同一房屋先后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存在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对于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等行为的,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也就是说,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避税的,避税的条款因违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仍应按照实际交易价格履行。
3、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登记人发生纠纷的,怎么处理?
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这里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借名购房达成了书面协议,或有证据能够证明借名的事实。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实际出资人为由,对方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除外。
4、一方当事人确实为购房出资,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系借名关系的,怎么处理?
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在此情形下,出资人只能向对方当事人主张双方形成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出资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5、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证住房,能否要求登记人将房屋过户至借用人名下?
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借用人在其本身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条件的情况下,不可能通过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而达到规避购买条件,实现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目的。
6、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交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了房屋,能否直接要求确定房屋归其所有?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依约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提起房屋确权之诉,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其应当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出卖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卖方未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行为,属于违反双方买卖合同义务的行为,仍是合同纠纷,并不因为当事人付清了购房款,并实际占有房屋,而可直接要求确认其享有物权。
7、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的,违约方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不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如果因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等原因,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合同双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履行,愿意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为代价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经审查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约定金等约定或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法定不能履行或事实不能履行情形的除外。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型及解决方法如上,买卖二手房的时候,不管是卖家还是买家都需要了解下相关的纠纷,提前做好预防工作,才能够避免自己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给自己造成麻烦,让自己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出现各种麻烦等。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应该要能够全权委托给专业中介公司来完成,它们才能够帮助你处理好房屋买卖中的各种事宜。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二手房买卖常见的争议有哪些?
现在买卖二手房的人有很多,但是有很多人对于二手房的了解不是很多,就盲目的去买房子,所以导致发生房子买卖纠纷的事情有很多,造成自己的钱财受到损失了,那么,今天我们跟大家说说房子买卖纠纷案例?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感兴趣的朋友们一起来参考一下,希望可以带来帮助。
房子买卖纠纷案例
案例1房屋面积差异的处理
王某2012年购买了一处商品房,面积89.5平方米,王某按89.5平方米交了房款,9月交房后,王某找专业人士进行测绘发现房屋面积只有80.5平方米,现在王某应该怎么样主张他的权利?
答: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夏辉律师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的处理原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介个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于支持。
买受人决定不退房的话,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为此,本案中,面积误差比已超过3%,并且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王某可以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王某如果不想退房,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上述规定返还购房款。
案例2代人买卖房,合同有无效?
2008年4月,李某通过中介购房,并与徐某签订定金合同,交了10000元定金,后以徐某非产权人受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并返还定金。
答: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夏辉律师意见:徐某以自己的名义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不违反《合同法》第403条关于"隐名代理之规定,无论徐某对相对人披露被代理人的具体情况在实施该代理行为前后,均不影响其委托代理关系成立。即若受托人徐某因委托人原因对第三人张某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张某可直接选定委托人主张其相应的合同权利。
为此,本案李某认为徐某故意隐瞒争议房屋权属状况,且在未披露其与房屋产权人就该套房屋存在代理关系情况下即以自己作为出卖方与张某订约,该行为已对李某构成欺诈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案涉合同应认定有效。李某要求撤销合同并返还所付定金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不应支持。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4、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5、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6、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7、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可以考虑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行处,等过户完成后,再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有关房子买卖纠纷案例,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的相关信息就介绍到这里了,从上文我们可以得知房屋买卖的纠纷几个案例了吧。为了避免纠纷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必须要对于二手房有了一定的了解,然后在进行去交易,这样就会比较简单一些,不会觉得很复杂。
每个人的思想观念是不同的,在进行买房交易的时候,双方如果是出现了争议和纠纷也是较为常见的事情。卖家会觉得自己在理,买家却觉得自己在理,这样就很容易造成双方的争议和纠纷。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二手房买卖常见的争议有哪些?了解下吧。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履行,愿意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为代价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经审查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约定金等约定或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2、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买方请求卖方履行合同,并协助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应予支持。
3、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不履行合同付款义务或履行付款义务不符合约定,又无合理抗辩理由的,应承担继续履行、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二手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对付款和交房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对方相应的履行要求。
5、二手按揭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争议有哪些?
1、法律虽规定房产过户税费的纳税义务人为出卖方,但并不禁止当事人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行约定相关税费的承担主体。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交易过程中的税费负担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经协商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按照税务部门对各类税种及纳税义务人的明确规定确定税费承担人。
2、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3、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各方当事人对口头合同效力或合同成立与否存在争议时,法官应依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
4、当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不符时,应以合同最终实现的目的来认定合同的性质。
5、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进行房屋交易的民事行为,未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事后追认,该民事行为无效。
如果要出卖二手房就要注意买房的流程和具体的处理方法,双方有争议也可以找相关的部门来进行协调。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二手房买卖常见的争议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如果经济上不太宽裕,不想给自己太多压力的话,买二手房也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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