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二手房出售信息50万_郫都区二手房出售信息
1.成都现在的房价情况是什么样的?
2.具有成都郫都住宅购房资质,是否可以通过线上渠道不摇号买房?
3.成都二手房限售政策
1、具有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上述13个区域内的户籍的;
2、具有在上述13个区域稳定就业并缴纳连续不间断24个月社保的(最近网传半年内社保可以补缴拿到购房资格的传言纯属谣言);
3、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再满足后面这些条件即可购房:去年10月1日后未在成都限购区内购房的自然人;申办学历、职称入户认证,以及在人才中心挂靠集体户、开具调档函的,需提供当事人在成都最近3个月社保缴费
4、针对高新南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内买房,其购房资格更加严格,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购房者名下在高新南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域内不能有房。
扩展资料:
成都买房的流程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人民网-成都实行买房落户新政:70平米升为90平米--财经
成都现在的房价情况是什么样的?
70年。郫县书苑世家二手房是70年产权。二手房是已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做过备案、并且已完成初始和总登记、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子。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或者期房来说,它是在房地产产权交易市场的俗称。
具有成都郫都住宅购房资质,是否可以通过线上渠道不摇号买房?
二手房略微有点下滑。
五大主城区:武侯金牛成华一手房价格区间为12000-18000,二手房的价格区间在15000-22000.
?青羊锦江一手房价格区间为15000-20000,二手房价格区间为18000-30000
双流温江郫都新都龙泉驿一手房均价在10000,二手房均价12000,但根据品质高低,区间在7500-12000
成都二手房限售政策
目前成都郫都区是属于限购区,所有的新房项目都需要在“房协网”上进行登记、提交资料、摇号买房。
具体流程如下:
关注“成都房协网”(也可以关注“成都房协网”公众号):
://.cdfangxie/Infor/type/typeid/36.html
买房流程为:
(1)关注“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官方网站,关注拿到预售许可证公示的项目;
(2)发现满意的项目在公示,您需要三天内在“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站(用电脑)进行买房登记;
(3)根据登记中对应楼盘中要求的细则,准备好资料交到该项目售楼处;
(4)资料复核通过后,就可以等待参加摇号,选房顺序按照摇号结果依次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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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共12区实行限购,分别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2、此次政策的重点在于扩大住房限购范围,自2017年3月24日零时起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
3、符合在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者,在2016年10月1日后,未新购买商品房的,可以新购一套住房,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只能再买1套。值得注意的是二手房是此次才成为限购对象,也就是说二手房是从3月24日之后计入,去年10月1日限购政策后,购买二手房的客户,仍然可继续新购一套。
一、成都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强赠与管理和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相关事宜的通知》,完善购房政策,加强赠与管理、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
成都完善购房政策,具体调整如下:
在严格认定赠与住房行为的限购标准方面,房屋所有权人将住房赠与直系亲属的(包括赠与部分份额),按以下标准审核购房资格:
第一,若受赠人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行为属于一次交易,视为发生过住房转让,赠与的住房计入受赠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第二,若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的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对于社保及户籍的相关要求均未发生变化。本次《通知》中关于社保、户籍满12个月以上的要求,仅为购房资格复核顺位的要求,适用于报名人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但社保、户籍在项目所在区不满12个月的,将不再纳入第一顺位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具备我市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在项目所在区社保满12个月但落户不满12个月的,列入第2顺位;在项目所在区落户满12个月但社保不满12个月的,列入第3顺位。
三、成都将加强购房资格预审工作,提高购房资格复核效率。通过细化预审资料及报名登记要件标准,提升资格预审及复核的准确性、精准度。登记购房人报名登记时,须按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购房资格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报名登记异常的商品住房项目监管监测,会同相关部门严查开发企业及经纪服务机构恶意炒作、借名买房、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开发企业及经纪机构,暂停网签备案系统、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使用权限;情节严重的,暂停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并列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一、 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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