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_二手房房屋租赁合同
1.2015年8月份看好一套二手房,交了5万元定金,并且签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9月1日前进行房屋交接,
2.跟二房东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3.购买了带租约的二手房,交房时转租协议要怎么签?
4.买的二手房有租赁合同
5.二手房签合同时,房东口头说没租赁合同,但过户后,存在租赁合同怎么办?
这个没办法,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所有权人将房屋出售,承租人可优先购买,并且房屋的转让并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执行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租赁继续有效,建议你和承租人商量一下,可不可以介于你们的特殊情况,另行搬到他处,实在不行为了孩子给他点货币补偿。
2015年8月份看好一套二手房,交了5万元定金,并且签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9月1日前进行房屋交接,
第一点:租客是第一顺位购买人,也就是如果房东想卖这套房子,必须先跟租客说,如果租客放弃购买,你才有权利购买这套住房,如果不让租客知道,日后可能引起纠分,租客如果放弃购买该承租屋的需租客写个放弃购买该房产的申明是最安全的。第二点,如果房东卖这套住房,是带租约出售还是不带租约出售?如果带租约出售,带租约就是你买过房子来之后从交房那天起客户的交的租金是归你的,不带租约就是客户的租金都归房东与你无关,还有交房给你的时候你是要空房?要是要空房的情况下,必须让房东跟原租客就违约情况处理完,要不然将来比较麻烦,因为一方违约是要赔违约金的。
房东与原租客签的合同是个什么情况你一定要看一下,要了解清楚要不然很容易出现纠纷。
你买房肯定是要自己住的,自己住肯定要租客走的,房东应该是怕租客不同意他单方违约租客要的违约金多或是租客在租赁期内不同意搬走才这么做的。就是过了户了租客不同意搬走你怎么办?所以一定要事前把这些事情协商好了,就不会有不必要的纠纷。赔钱是小事,天天闹腾是比较郁闷的。
至于是否违约要看原租赁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有特殊约定很重要,最起码作为租客是有知情权的和优先购买权。
跟二房东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问:2015年8月份看好一套二手房,交了5万元定金,并且签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9月1日前进行房屋交接,12月31日前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但房主现在不同意9月1日前搬出。我能请求什么赔偿?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的用途是必备条款,作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使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屋用途主要分为住宅、办公、工商业、仓库等,这些用途是由土地使用权用途决定的,是类用途,而不是承租方使用的具体用途,比如说商业用房,只要其土地使用权用途是商业,并按商业建筑的要求建设,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其就是商业类房屋,但承租方可能用作商场、饭店、歌舞厅等,房屋的商业用途并不必然可以作为商业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使用,因为具体用途还取决于许多房屋以外的因素,如公安、卫生、消防、城管等部门对某些生产、经营活动在某些区域的限制或特殊要求。
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指的是类用途,而不是承租方具体的使用用途,因为房屋所有人只能保证房屋符合某一类用途的要求,对于房屋以外的因素无法保证,并且具体使用用途所要具备的房屋类用途以外的条件是针对使用者的。如果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房屋的具体用途,那就可能会被认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承租方能按具体用途使用,会给出租方造成不必要的责任,甚至是巨大的损失,在实践中就出现了因约定为具体用途而使出租方受损失的情况。
虽然租赁双方直接约定具体用途的情况并不常见,但鉴于以上情况,我们仍有必要注意在这方面的宣传,尤其是针对出租方,要求在签订合同时用途应与房产证明材料上一致,而不是写具体用途,以维护自身利益。如果双方同意在合同上对具体用途作出约定,那么也应在合同中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购买了带租约的二手房,交房时转租协议要怎么签?
很多公司都不提供住宿,因此不少在外地上班的职工只能租房子住。有些人在租房子的时候,会遇到和二房东租房的情况,那么我们和二房东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
1、 我们在和二房东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让二房东提供原房东同意转租的证明,如果原房东不同意转租,那么二房东是没有将房子出租的权利,我们和二房东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2、 大家再和二房东签订合同前,最好查看二房东的及其和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一定要了解清楚原租赁合同的租赁有效期限是多久、租金、押金怎么支付、房屋有哪些设备。我们和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是不能超过主合同的,比如说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是不能超过主合同的租赁期限。
3、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先检查一下家具、电器及其他设备有没有出现损坏的情况,并且对于家电的维修做好约定,最好在合同中写清楚出租房有哪些设备。如果承租人将来有添加家电,需要保留好。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求二房东将出租前房屋的水电等费用结清。
4、 大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和出租人协商好违约的责任和补偿标准,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合同等内容。大家在支付房租时,要求二房东提供租金收据。如果我们是合租,那么最好先了解一下其他租客的情况。
小编总结:关于跟二房东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小编就简单的介绍到这里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之后,大家能够对此有所了解。大家在和二手房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其提供原房东的转租同意凭证。
买的二手房有租赁合同
购买了带租约的二手房交房时等全款给原房东时,办理交接手续的时候,在重新跟租客签署一份租赁合同按原房东跟租客签署的租金及时间,让原房东把提前支付的租金及押金进行交接。
法律分析
二手房因价格便宜、交易简单、周边设施健全等因素,受到许多购房者的青睐, 买卖不破租赁。对带租约的二手房买卖,现行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对于带租约的二手房买卖,买家还需注意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所以,购买二手房应注意房屋是否带租约,很多中介或者卖家为了尽快促成交易,有可能隐瞒上述情况,买家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或者不重视是否存在租赁,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届时将会引起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手房签合同时,房东口头说没租赁合同,但过户后,存在租赁合同怎么办?
你等了多久?不要超过三年,超过三年就超过民事诉讼时效了。
首先要从你最开始购房时说起。
最开始卖方是否承诺过房内租客1月内退房?合同上有没有此点的体现?如果没有,你吃亏。
第二,你所购买的房子里面的租客,可以根据合同上出租方违约条款,由甲方违约,负责补偿租客,可以强制执行。
你这样在等,我觉得不是好办法。
你要求补偿的事,合同上如果没有体现,是没有约束力的。
因为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是不发生冲突的,估计是要理亏
冲分中,如有帮助,望纳~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你的权益,有两种方法处理:第一种方法,满五年的安置房可以通过确权官司,拿到安置房的房产证更名权,更名后,就可以拿到征收款。第二种方法,当时的转让协议无效,让原房主返还之前的购房款以及现值房产的差价。
法律分析
二手房签合同时,房东口头说没租赁合同,但过户后,存在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对于原房东有故意隐瞒租赁合同的行为,原房东应承担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经三方协商也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自过户之日起租金归现房主所有。 口头承诺的东西是不管用的,以后最好有书面或协议说明,如果是这种情况的,现在房子已经在你名下了,你有这个房屋的使用和处理权,你可以随时让任何人搬出你的房子,如果不搬你就去报警,没事的,你是业主,所以你不会被动,如果说赔偿租客那是老业主的事情,不关你的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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