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经纪机构备案登记_二手房经纪机构备案
1.作为上海的中介类房地产经纪公司,如何申请二手房网上交易备案秘钥,需要递交什么材料?是怎么样的一个流程?
2.长沙市房产网签备案查询长沙市房产网签备案查询
3.四招防范二手房交易风险
4.网签备案需要多少时间
5.注册二手房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佛山二手房新规出炉。
2月26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佛山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通知,其中提到,网签合同有效期不超过90日,利用虚房源信息、虚合同、虚报房屋价格实施、偷逃税费、赚取差价等行为,给予责令整改、违规行为曝光、暂停存量房网签资格1至6个月等处理等。
新规自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知原文如下:
佛山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买卖交易,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买卖双方经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或买卖双方自行达成的交易,都应当通过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建设的存量房网上交易签约系统(下称“存量房网签系统”)签署存量房交易合同,办理交易手续。
第四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安全、快捷、便民、自愿的原则,另行制订资金监管办法,对存量房交易资金实施监管。
第五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存量房交易规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
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存量房交易行为的监管工作。
市房产交易管理机构负责存量房网签系统的建设管理、数据统计监测、业务指导等工作。
行业协会在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信用档案管理、经纪人员培训等工作;依申请对当事人与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章网上交易申请
第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完成工商登记、经纪机构备案、建立诚信档案、领取数字证书手续后,可依规定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
第七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签署并承诺遵守《佛山市存量房网签系统使用承诺书》,向所在地具有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资质的第三方数字证书供应商申购数字证书。
第八条?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进行实名登记,定期参加培训,申请账号后方可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
第九条?个人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的,应当先通过实名认证核实身份后方可注册账户。
个人可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自助完成实名认证,也可前往房屋所在区房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办理实名认证。
房屋产权人为单位的,以单位名义进行实名认证。
第十条?产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注册账号后,登录存量房网签系统发布房源信息,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办理网签手续。买方在进行网签前,需注册账户完成实名认证工作。
第三章房源信息发布
第十一条?产权人可选择一家或者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也可自行发布房源信息。
接受产权人委托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依次办理下列手续:
(一)查验委托方身份。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核对产权人件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产权人委托代理人发布房源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还应当查验代理人件原件后收取复印件及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二)核实房源权属。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核对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与存量房网签系统记载的房屋权属信息的一致性,并收取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三)实地查看房屋。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实地查看房屋,拍摄房屋现状照片。
(四)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记录委托方、房屋现状等相关信息,并打印双方协商一致的《广东省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以下简称“经纪合同”),由房地产经纪人员、房地产经纪机构、委托方共同确认签名或盖章。
第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对其发布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产权人应当对其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自行发布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网上签约
第十三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应当依次办理下列签约手续:
(一)核实卖方身份信息及真实意愿。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核对产权人件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产权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网签手续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还应当查验代理人件原件后收取复印件,并收取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二)核实买方身份信息及购房资格。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核对买方件原件并收取复印件,核查买方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查验并收取买方的购房资格材料原件。
买方应当主动提供反映自己具备购房资格的资料,并为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核实房屋最新状况。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核实房屋最新的权利、自然状况,再次核对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与存量房网签系统记载的房屋权属信息的一致性。房屋存在查封或其它限制交易情形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告知买卖双方,并停止办理签约手续。房屋处于抵押、租赁状态的,应当告知买卖双方,由买方确认是否继续签约。
(四)签署买卖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生成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买卖合同,打印后由买卖双方签名或盖章,房地产经纪机构依照经纪合同约定协助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的,由产权人注册账号登录存量房网签系统,在买方的配合下生成双方协商一致的买卖合同,打印后由买卖双方签名或盖章,共同到房屋所在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买方应当主动提供反映自己具备购房资格的资料,并为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五条?买卖双方应当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设置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网签合同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超过90日。在有效期内,存量房网签系统将限制对该存量房再次交易,逾期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网签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六条?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签订买卖合同后,房地产经纪机构、买卖双方可以查看房屋的交易登记状态、交易形式、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等相关信息。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完成后,房屋交易信息将归档处理。
第五章合同变更和解除
第十七条?经纪合同到期后,相关委托事项同时终止,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发布的该房源信息将自动撤下。
第十八条?在委托期限内变更或者解除经纪合同的,委托人应当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商一致,签订变更或者解除该经纪合同的书面协议。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签订书面协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存量房网签系统办理变更或者撤下该房源信息的手续。
第十九条在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前,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解除已签订的买卖合同。
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由该房地产中介机构登录存量房网签系统办理变更或撤销该合同的手续。
双方自行成交的,由买卖双方共同到房屋所在区的房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合同变更或撤销手续。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凭有关材料,向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协助更正信息申请。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经调查确认当事人反映情况属实的,对存量房网签系统信息进行更正。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未经产权人同意,利用存量房网签系统自行发布拟转让房源信息的;
(二)经纪合同发生变更或者解除后,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按照与产权人的书面约定及时变更或者撤下存量房网签系统上已发布的转让房源信息的;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未经买卖双方同意,利用存量房网签系统签署、变更、撤销买卖合同的。
第二十一条?卖方、买方与房地产经纪机构产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所在的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章各方责任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妥善保管所签订的经纪合同、买卖合同及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以及交易中向买卖双方收取的资料,整理建档。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人员在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办理相关手续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二)未按本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发布房源信息;
(三)未按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协助买卖双方签约;
(四)隐瞒提供经纪居间、代理服务的事实,谎称买卖双方自行成交;
(五)未经卖方同意,利用存量房网签系统自行发布拟转让房源信息;
(六)经纪合同发生变更或者解除后,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与卖方的书面约定,将存量房网签系统上发布的房源信息及时撤下;
(七)未经卖方、买方同意,利用存量房网签系统签署、变更、撤销买卖合同;
(八)住房限购政策执行期间未履行对买方资格审查义务,或者协助买方伪造购房资格材料;
(九)以欺骗、盗窃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产权人及房源信息;
(十)签订虚经纪合同或买卖合同;
(十一)违规操作直接或者间接影响交易正常进行;
(十二)利用虚房源信息、虚合同、虚报房屋价格实施、偷逃税费、赚取差价等行为;
(十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况严重程度,给予责令整改、违规行为曝光、暂停存量房网签资格1至6个月等处理,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计入其信用档案及将有关情况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所列禁止行为的,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房地产、公安、税务、市场监督管理、价格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房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进行追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产权人应当向房地产经纪机构、买方如实反映房屋共有、抵押等权属情况,确保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转让的情形。买方应当确保自身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
利用存量房网签系统实施、偷逃税费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税务、物价等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会员单位及人员的自律管理,对违规会员单位及人员及时取提醒、通报、谴责等行业自律处理手段,必要时可提请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诚信扣分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则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则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试行)》(佛建管〔2012〕246号)同时废止。
作为上海的中介类房地产经纪公司,如何申请二手房网上交易备案秘钥,需要递交什么材料?是怎么样的一个流程?
房地产经纪人就是指在房屋、土地的买卖,租赁,转让等交易活动中充当媒介作用,接受委托,撮合,促成房地产交易,收取佣金的自然人和法人代表,凡是从事房地产销售工作的都属于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是房地产中介的一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房地产经纪人通常也被称为“房屋中介”或“二手房中介”。在选择房产经纪人应当查看该房产经纪人所在公司的四份证件是否齐全,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两个及以上的经纪人拥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经纪人备案书。
长沙市房产网签备案查询长沙市房产网签备案查询
经纪机构申请密钥须提供如下资料: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存量房网签管理密钥申请表;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上海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shzyshange44
经纪人申请网签密钥须提供如下材料: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存量房网签密钥申请表;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劳务合同或执业资格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四招防范二手房交易风险
长沙二手房绿码怎么看?
5月1日起,市民购买二手房,只有看到“绿码”,才是经过了“官方认证”的真实可靠的房源。记者29日从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日前发布《长沙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操作规程(试行)》,从5月1日起,长沙存量房交易新增房源核验环节,核验通过才能挂牌交易和网签,每套房源将有专属房屋核验码和二维码,也就相当于给每套房源颁发一张“专属”,做到“明码”售房,没有房源核验码及二维码的房源信息将不得发布。
这一举措将二手房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前置,提升存量房源的信息透明度,实现阳光交易、公平交易,保障二手房交易安全可靠,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促进长沙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背景:堵上虚房源等漏洞,实现二手房阳光交易
房源信息虚、低价房源“钓鱼”、双方议定成交后发现房源被限制交易?近年来,在二手房交易中,因为信息不对称,给交易双方带来一定交易风险,也存在一定的市场乱象。
今年初,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网信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房屋交易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在承接业务后,应当向网签备案平台申请房源核验,房源核验通过后获取房屋交易信息编码(二维码),才能对外发布房源信息。有了这个验证编码,中介机构就不能随意发布虚房源,有效堵上了这一漏洞。
存量房房源核验,是指房地产权利人、被委托人、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等在发布存量房出售或出租信息前,通过长沙市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平台(以下简称“网签平台”)进行房源信息校验。
“核验内容既包括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是否存在抵押登记、查封登记等房屋基本信息,也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和人员信息等。”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自去年11月推行房屋交易“一网通办”以来,全市已有7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品牌,共计1676门店、10871名中介从业人员在网签平台实名登记,“不进行实名登记的经纪机构和中介人员,将不得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流程:通过网签平台自动核验并生成“绿码”
存量房房源核验究竟如何办理?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9日对记者进行了详细讲解。
“只要是已经网签备案的房屋,或国有土地上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都可以通过网签平台自动进行核验。”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如果想出售名下房屋,首先下载“长沙住房”并实名注册,点击“我的房产”,选择要出售房屋并获取房源核验授权码。“这个由‘长沙住房’自动生成、与房源权利人一一对应的编码,可以联通客户、网络信息平台和网签系统。整个房源核验的流程都可以通过房源核验授权码实现房源信息的识别和传递。”
根据发布房源信息渠道不同,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由权利人或被委托人通过各网络信息平台推送房源核验授权码、机构名称、房源集人员姓名、房源发布人员姓名、挂牌价格等信息到网签平台,进行自动核验。通过被委托人经营场所发布房屋信息的,由权利人与被委托人通过网签平台签订委托协议,并将房源信息上传进行核验。
需特别提醒的是,委托经纪机构出售的,房源集人和发布人须为同一经纪机构人员。记者看到,网络信息平台根据授权码在网签系统后台自动完成核验,并在平台生成核验二维码,通过核验的二维码呈绿色,附有房源编码、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还有中介机构、挂牌经纪人等相关信息。“如果核验不通过,系统将反馈不通过原因,不生成房源核验码及二维码。”工作人员说。
执行:没有经过核验的房源信息不得发布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新增房源核验环节,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二手房交易时长,用信息化手段杜绝市场乱象。”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上海、成都、杭州等城市已推广房源核验,效果都非常好。通过明确房源核验要求,并将其纳入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立房地产行业良性发展机制,既可以避免之前的恶性竞争,解决市场乱象,又能提升服务效能,增加市民的满意度。
根据操作规程,房屋权利人和被委托人发布的存量房房源信息,应当保证其在网络信息平台、被委托人经营场所等各类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一致,并明确标示房源核验码及二维码、经纪机构信息、从业人员信息;没有房源核验码及二维码的房源信息不得发布。
推行房源核验后,之前已经发布的房源信息怎么办?据介绍,能自动核验房源的房屋信息发布从5月1日起执行,同时还设3个月过渡期,各房地产网络平台负责在今年7月31日前清理下架所有没有房源核验码及二维码的房源信息。
针对市民关心的信息安全问题,操作规程规定,网络信息平台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对权利人提供的具体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对外披露权利人信息,或将权利人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若未按规定执行,或存在填写虚产权人联系电话、所售房屋价格未如实填写,投诉处理回访不满意每月达2宗以上,不按规定展示二维码等违规操作情形的,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将取撤销委托备案、约谈、书面警告、曝光、纳入诚信记录、暂停网签等监管措施督促整改。
长沙市怎么查询所购房产备案信息?是否已备案?
在我们购买完房产的时候,需要进行房产备案,只有经过备案的房产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避免被开发商或者中介二次销售,那么具体在长沙市怎么查询所购房产备案信息以及是否已备案呢?下面将详细介绍。
1.打开浏览器。
2.在浏览器上输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然后进行搜索并单击链接进入。
3.进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在中找到“业务查询”。
5.进入“商品房合同签订查询”系统。
6.填写相关信息,单击查询,然后下边显示房产备案信息查询结果。
长沙房管局备案查询网?
登陆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地址:://szjw.changsha.gov.cn
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流程:
1.选定房源。购房人通过网签备案平台选定符合房屋出售条件的房屋。
2.购房资格审核。购房人选定购买的房屋后,从业人员应在网签备案平台上协助购房人申请购房资格审核,平台自动生成审核结果。
3.审核(可选)。购房需要的,金融机构或公积金中心同意后,将和抵押的有关信息推送至交易中心。不需要办理的,无需经过此环节。
4.网签备案。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按约定支付定金或房款(预购商品房的,应将购房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买存量房选择资金监管的,按资金监管要求办理)后,买卖双方、经纪机构即可在网签备案平台签署合同。
5.完税。已网签备案的合同,依法计税后,买卖双方按规定完税,税务部门将完税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
6.归档。买卖双方完税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通过网签备案平台上传房屋交易信息,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材料齐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限购政策规定的,予以归档,在网签备案合同上加盖网签备案电子印章。
网签备案需要多少时间
目前,二手房交易市场上主要存在“诚意金”陷阱、买错房、遭遇乱收费等风险。针对这些常见风险,可以用“一看”、“二查”、“三签约”、“四不轻信”这四招。
“看”主要是针对经纪机构。市民在委托时,应该留意自己选择的经纪机构是否具备《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三个相关手续。每家经纪机构的收费项目都需要公示,未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
“查”则分五个方面,即查询所购房屋权属状态,确认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等情况;查询所购房屋是否与所看房屋一致,以免买错房;查询所购房屋面积是否与产权证一致,避免房屋“缩水”等;查询房屋市政配套是否齐全,水电气等能否畅通;查询房屋质量是否存在重大瑕疵等。
“签约”指在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时,都需要让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盖章签字。同时,“诚意金”属于随时可退的款项,与不可退的“定金”有明显区别,所以在签订《认购协议》时,应注意关于“诚意金”在何种约定条件下转为“定金”的描述。
对买二手房的市民而言,不轻信是避免交易风险的关键。无论是对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选择,还是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口头承诺、私下服务、委托公证等行为,市民都要坚持“不轻信”原则,这样才能最大程度规避可能的风险。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3-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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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二手房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网签备案通常需要3到5天左右,通常不会超过30天。
因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的规定,开发商需要在购房合同签订的30天内将购房者的资料送往房产局案例备案登记,具体的时间主要由开发商掌握。如果购房者发现自己购买的新房一直未备案的话,可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
一、网签是指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到房地产部门进行备案,然后会在网上公布并给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该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
网签可以让房地产交易变得透明,防止出现一房多卖等房产纠纷,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正常交易行为。为了避免中介方擅自网签,我国规定,双方未在合同上签字就擅自网签的应当将该中介违规行为曝光。
二、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有以下流程:
1、交易双方应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书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
2、双方签订的房地产合同应通过房地产开发系统确认;
3、然后在网上签订正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4、相关部门进行记录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记录编号,并显示在合同每页的右上角;
5、然后开发商将合同打印出来,在打印好的合同上签字盖章,双方各持所需份数。网签成功后,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生成记录号,买方可根据记录号查询合同。
三、网签合同备案的作用有哪些
1、网签后业主资质经过核实会更加可信,盘源信息也更加可靠,以后找房子可能会更方便、快捷,交易的流程也更加清晰。
2、交易过程全部信息化后,可以缩短买卖双方交易递件的时间。整个网签过程市民也都可以通过网上实时查询,得知二手房交易的办理进程。
3、网签之后,交易将会更加透明,以前那种经纪公司利用客户与业主之间信息不对称,吃差价的现象将彻底杜绝,交易双方权益将会更有保证。
4、网签之后更加有利于部门对二手房市场进行监控。将会掌握最真实的市场信息,这对上级主管职能部门监控市场,出台各项市场政策提供更加有力的数据支持。
5、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将会更加安全,以前如何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是买卖双方都关心的一件大事。现在出台的资金监管方案,将会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让双方都放心的平台,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安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直辖市、市、县人民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下列服务: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公示;
(二)、房地产交易与登记信息查询;
(三)、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订;
(四)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公示;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取得网上签约资格。
根据公司法规定,我国的公司类型是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大类的,其中房产中介公司就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类型,对于买房租房的人来说房产中介公司应该是很熟悉的。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应当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是具有独产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中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的。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金和人员条件,应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报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
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中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的。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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