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交易新规的条件有哪些

2.二手房买卖的条件有哪些

3.二手房过户条件有哪些

4.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什么?

5.二手房转让过户的条件有哪些

二手房房产交易的条件_二手房交易的条件有哪些

作为卖方,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产权人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

二手房交易新规的条件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 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法律规定,购买 二手房 是需要缴税的,而关于税费的规定较多、较复杂,累计各项税费金额也比较大。此外,购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呢,应该怎样防止二手房中介乱收费呢?下面为您具体阐明。 一、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 1、已取得《 房屋所有权 证》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对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也是 房屋产权人 的所有权凭证,所以 购房 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首先审查出售方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产禁止转让。因此,购买二手房的首要条件就是看有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 根据 合同法 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共有人未获其它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为保护购房行为,购买存在其它共有人的房屋时,应审查其它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如夫妻一方出售房屋,应审查另一方是否同意出售。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共有人在 房产证 书上面并没有显示,比如说家庭共有的房屋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往往显示的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3、承租方放弃优先购房的声明 根据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方出售房屋时应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依据上述规定,购买二手房时,应核实拟购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关系,如果存在,应核实出售人的出售行为是否已通知承租人,且已得到承租人认可。 否则,承租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确认该 房屋买卖合同 无效。 北京 房产 律师 网点评:根据最新的 物权法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已经取消。 4、房屋未设立 抵押权 根据 担保法 和城市 房屋抵押 管理办法的规定, 抵押 人处理抵押房屋,应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否则不得转让房屋。依据上述规定,购买二手房应审查拟购房屋是否设有抵押权。根据城市房屋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抵押应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权属证书上记载抵押情况。所以,审查房屋是否设有抵押权,可审查权属证书原件是否有抵押记载。 5、与产权单位不存在限制出售约定 根据《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人与产权单位在已购公有住房 买卖合同 中约定限制出售条件的,按合同约定处理。依据上述规定,购买已购公有住房时,应审查出售人与产权单位的 购房合同 有无限制出售条款。 6、 经济适用房 屋已使用一定年限 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另按北京市《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北京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需住满五年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上面提到的居住满五年的起始日期,以交纳 契税 时取得期限按交缴纳契税后完税凭证记载的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日期起计算为准。 二、怎样防止二手房中介乱收费 1、进入 二手房买卖 中介服务场所不要马上签二手房中介 服务合同 。 卖房人或者购房人进门后首先应该认真阅读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并谨慎思考,不急于签字,谨防掉入合同霸王条款陷阱。一些二手房买卖中介惯用的伎俩是,消费者进门就递上格式合同,不容你看清楚就催促你签字。 2、很多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中,店堂收费公示牌和合同中,绝大多数只写明了收取中介服务费标准,但不写明收取中介服务费对应的服务项目。 中介企业应该给买卖双方提供哪些服务,中介企业有的说不清楚,认为买卖双方自己签订买卖合同就算完事了。有的标明中介服务费保底最低收1000元,有的各收买卖方成交价的1.5%。消费者对于超过标准的部分应理直气壮地拒付,而且应要求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提供对应的服务项目。 3、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收取了中介服务费后,就应该提供对应的代交买卖房屋的各类税费服务,但必须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不得加收金额,还必须提供各类税费的原始给消费者。 综上,是关于“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以及“怎样防止二手房中介乱收费”的有关材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有为数不少的中介利用非法手段牟取暴利,损害消费者利益,尽管我国的法律对此进行了一定的监管,但乱收费等现象仍屡禁不止。所以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找中介时应注意相关事项,也应注意所签订的 中介合同 的条款,尽量防止中介乱收费的现象出现,但如果实在没防止这一现象,最好携带中介合同去咨询专业的律师,看如何更好的维护您的权利。

二手房买卖的条件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新规:现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所的居民家庭,不得再次认购新建产品住所;认购目标达到出售房源数量的,由公证机关安排选房清晰摇号断定购房人;在市区规模内户籍居民家庭具有第二套住所及以上、非市区规模内户籍居民家庭具有第一套住所及以上的,上市销售的约束期限由原规则的2年调整为3年。

法律依据

《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第三条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地方人民可根据实际情况,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手房过户条件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的条件:

一、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房屋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参与。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的秩序,现行法律以及政策对房屋的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的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的要求。

二、房屋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要表意真实。

按照现行的法规和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是当事人的真意表示的结果。因此,房屋买卖的合同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来签订,才能真正的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订的房屋买卖的合同等,原则上应视为无效合同。

三、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道德。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出现此类情况,视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希望上述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产权过户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满足各项条件,才能更轻松的办理,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二手房过户条件有哪些吧!

二手房过户条件有哪些?

1、登记要件有:房屋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申请人明、房屋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赠予的需要赠予合同,如果房产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额,需要转让房屋时要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书;如果是宅基地上农民住宅转让的,需要村委会书面同意书。

2、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的资料有:房产证、产权人、买卖合同、契税缴纳证明等,然后到所在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3、查验卖方的产权证、、户口薄以及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到房管局查验产权情况时主要看房主是否是产权人,档案文号、房屋平面图等。

4、查验房屋是否存在债务抵押或是否被法院查封,所购房屋是否为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问题。如被抵押,需查验抵押合同,并了解其额以及偿还额度、利息金额。如属于经济适用房或者房改房等,是否有批准上市的证明。除了了解产权真实情况,还要到房管局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这样才能清楚的知道产权细节,降低购房风险。

二手房产权过户需要哪些程序?

1、交易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30天内,持相关证件到房管局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管局对资料进行审查,并给出意见。

3、房管部门对申报价格进行审查,并对交易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交易双方到房管局缴纳相关税费。

5、房管部门核发过户单。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过户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手房转让过户的条件有哪些

您好,买卖二手房请注意一下几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6、房屋是否合法,不要有违规搭建等。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户口迁移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如能注意到以上几点,对于交易双方,都是比较安全合理的。

在对二手房进行交易的时候,少不了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转让过户方面的问题。房屋交易转让过户是很正常的程序,但是也要了解具体的条件,不要盲目交易。那么,二手房转让过户的条件有哪些?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二手房转让过户有哪些条件

(一)登记要件:

1、房屋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权证书(原件留存);

4、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登记时限: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的东西:需要房屋产权证、房屋人件、房屋买卖合同、交纳契税凭证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四)要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1、查验卖方提供的产权证书、件、资格证件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件是指、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

2、到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拟购房产产权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房主是谁,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查询者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

(3)房屋平面图等。

3、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而要了解房屋可能存在的债务则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抵押的合同,需了解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

(2)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3)所购房屋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如属于上述类型房屋,是否有批准上市的相关证明。综上,购房人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除向卖房人索要产权文件外,还应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通过两者比照,才能清楚地知道拟购房屋的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从而大限度的降低风险。

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一)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对此,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

(二)房价变化快。房价上涨时,许多纠纷系卖房人在销售房屋后,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导致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起诉至法院。房价下跌时购房人以种种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对此,购房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下跌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三)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纠纷。由于买卖双方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四)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所以买卖双方都要在交易时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五)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导致难以发现房屋共有人情况,引起共有人提起诉讼。现行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仅登记一名所有权人,在交易过程中,交易的另一方很难发现还有共有人,交易之后常有妻子或其他共有人提起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对此,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二手房转让过户有哪些条件?二手房转让的时候可能会遇到纠纷,比如卖家不肯配合无法顺利办理好等等,在这时候不妨找专业的来协助你。二手房转让过户中遇到了纠纷你自己无法顺利的解决掉,可以来太平洋汽车网找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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