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二手房交哪些资料_卖二手房都需要哪些资料
1.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二手房买卖须准备的资料: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房屋买卖双方的件、户口本以及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如该房处于出租或共有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共有人放弃购买的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二手房交易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购房所需证件明:、护照及译本公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户籍证明:户口本、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外籍、港澳台人士:需要护照及护照的译本公证备注:涉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都需要准备商业所需证件明:、军官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户籍证明:户口本、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学历证明:学历证收入证明:收入证明、近半年或一年流水办理过户所需证件明:、军官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户籍证明:户口本、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等二手房过户交易流程1、签订《买卖合同》、《房屋交易保障合同》2、购房资质核验、房源核验3、资金监管协议全款:房款资金监管——缴税过户——领取产权证商业:房屋评估——银行面签——首付款资金监管——银行批贷——缴税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抵押登记——银行放款公积金:房屋评估——公积金面签初审——首付款资金监管——银行批准——银行放款——缴税过户——办理抵押登记——领产权证以上就是网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对本文章还有什么不能够理解的,可以通过网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他们能够直接的告诉你的答案。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手房的买卖交易过户手续繁琐,需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资料证件同时到场,如果在交易过程中双方一人无法到场的情况下,对不能到场的还需委托塔塔进行代办,买卖双方由于身份角色的不同,所需的材料也有所不同,那么二手房过小需要什么材料呢?
买方需要证件资料
1、房屋购买人如果属于未婚单身人士,应携带、户口本、二手房买卖交易合同、契税完税证明、未婚证明,如果买方非本市户籍人士还需提供居住证。
2、购买方如果是已婚人生,需携带夫妻双方有效件、户口本、二手房买卖交易合同、购房初期完税证明等,如果买房非本市户籍人士还需提供居住证。
3、房屋购买人为离异的单身人士,需提供离婚证、、户口本、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离婚协议,如果有携带未成年儿童的,还需携带儿童所在户口本。
卖方需要的证件资料
1、二手房出卖人需携带个人有效件、户口本、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等,如果所卖房产具有其它共有人的,还需共有人同意并在过户现场签字确认,如果共有人未能到场的还需委托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如果出卖房产具备满五条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夫妻双方户口本。
2、二手房出卖人所卖房产是通过继承得到的产权,还应提供原被继承人房产证复印件、继承遗嘱或继承公证书。
3、二手房出卖人如果对于房产有做过相应的债权抵押的,或其它抵押的,还需提供已处理完毕的证明书或还款证明,确保房产可交易状态。
二手房在过户前应了解房屋产权的完整、真实、可靠性等,还需检查二手房出卖人的有效明,确认房产是否相符,是否有抵押或共有人,确保买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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