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卖家反悔,法院怎么判_二手房卖家反悔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吗
1.买二手房,卖家反悔不卖了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二手房买卖产生纠纷的,如果是一方违约造成的,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的除外。
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的提起条件
1、存在违约行为
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发生,那么此时仅为债务履行问题,债权人有履行请求权,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尚属第一次义务阶段,谈不上作为第二次义务的强制履行问题。就违约形态而言,通常是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拒绝履行,如果将债权人迟延作为一种债务不履行看待,尚包括债权人迟延;而履行不能场合,则不会发生强制履行责任。
2、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如果守约方不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是将合同解除,便不可能成立强制履行责任。另外,强制履行责任要求须守约方选择,取决于其意思,而法院不能以职权代当事人作出此种选择。
3、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
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制履行责任的发生。否则,无异于强债务人所难,于理于法,均有不合。
在哪种情形下卖方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
1、契约即法。双方就房屋交易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卖方收取定金后,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拒绝继续履行,不仅有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且同时仍需继续履行。
2、在买方逾期支付购房款情况下,卖方并不当然享有解除合同权利,合同亦不当然自动解除,卖方未依法履行通知或催告义务情况下,将房屋另售他人,可能会被认定“一房二卖”、根本违约,而承担相应责任。
3、二手房交易双方约定就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的,双方应先核实是否符合公证办理的条件,如未取得房产权属证明的房屋,虽可进行合法交易,但却可能无法办理公证,在此情况下如何履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反悔,都有可能构成违约。
4、卖方为赋予自己不受限制的自由解约权利,约定“赔偿同等已付购房款后可解约”,在收受购房款并为交付已数年,但始终未过户情况下,诉请依约解除,可能不会被支持。
买二手房,卖家反悔不卖了怎么办
在签好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又反悔的,就是实际违反合同约定了。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说好谁不交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不过,通常就是退回房款,然后再要求一些赔偿等。如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签好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后还要注意什么
1、注意结清水表账单
在实际中,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在最后都不需要再办理水表过户手续,不过不怕这个麻烦的也会去办这个手续。要是没办这个手续的,那么就要注意先抄好表读数,先结算清了上一家的所欠清单。
2、明确电表具体情况
除了水表要结算,电表也如此。此外,还要注意查验电报是否有移动改装的痕迹。
3、家用煤气过户办理
因为按照煤气公司的规定,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其中须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煤气设施费或该煤气设备无偿转让的证明文字,以及上下家的,上家近期的煤气费账单,双方亲自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更名手续。要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
所以,为了不影响日常生活,这是绝对要注意的。
4、办理有线电视过户
因为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如遇上家拖欠费用的情况,时间一长,有线站会作封端处理。所以,在二手房交接的时候这也是要注意到的。
5、结清电话,宽带费用
如果买房需要继续使用卖房的电话号码,那么买卖双方就要一起到电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以交房当日为准结算话费账单。至于宽带费用,就以交房当日为准并以上月账单结算。
6、结算结清维修资金
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住宅转让时,维修资金账户中余款是不予退还的,因此卖方凭《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结算交割单》绿色联可向买房按实结算或赠送给下家。同时维修资金的所有人更名为买方。
7、结算物业管理费用
现在小区都有配备物业的,所以,再交接的时候也要把物业算进去,避免后面的屋主跟物业产生合同纠纷什么的。另外,在物业那边也要做了业主更名,这个也是不得推脱的事。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无效情形,买卖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买卖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过户等合同义务。房屋没有完成过户之前,想反悔,实际是要求解除合同,是否能解除合同,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是否成立;如果没有约定,要看是否符合《合同法》第94条的法定解除条件,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如果对方存在根本违约,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如果合同约定交付定金一方可以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收受定金一方可以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则愿意承担定金责任的一方,可以反悔不卖或不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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