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市最新二手房网签流程

2.青岛市二手房过户流程和所需资料都有哪些?

3.青岛房产交易中心电话 房产中心交易房屋流程是什么

4.青岛二手房交易政策

5.重磅!青岛市出台二手房交易新规,3月1日起实施

青岛市二手房买卖信息_青岛市二手房买卖信息最新

青岛是山东省副省级市、单列市,院批复确定的中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人来青岛游玩,也有人被青岛的美景吸引,想要留在青岛生活。在青岛购买新房是很贵的,但是购买二手房相对实惠一些。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青岛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资料,顺便来说说青岛二手房过户流程及费用以及青岛二手房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

一、青岛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都需要办理过户手续,青岛也不例外。在青岛购买二手房办理过户的时候,需要准备许多资料。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青岛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1、青岛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明。

对于在青岛办理二手房过户的人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青岛公证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青岛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按规定需在青岛公证的,应提交青岛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青岛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青岛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青岛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青岛二手房过户流程及费用

(一)青岛二手房过户流程

1、在青岛购买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首先买方根据限购和征信报告/个人还款能力等先确定能否。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向下程进行。

2、买卖双方建立购买意向,是以缴纳了定金为标志的,应当特别注意辨别产权是否清晰。

3、买方需要提供个人资料和房屋资料进行限购-购房资格审查的办理,三到五个工作日,如果购审合格,填写过户表格;同时买卖双方进行房产审批手续的办理,如需担保的情况(见受理单放款)进行担保手续的办理。审定合格项下一个流程进行。反之,审定不合规格,就不能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

4、到西大街房地局交易大厅办理买卖合同面签房屋登记(支付相关合理税收费用)

5、登记成功,并拿到受理单,凭受理单20个工作日领取产权证书拿到受理单的同时,办理维修基金资料的过户,领取回执或更名。

6、缴纳契税维修基金资料和纳税证明文件进行产证领取。

(二)青岛二手房过户费用

1、对于青岛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次过户要交纳1.75%的契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300元。

以上数据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三、青岛二手房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

青岛是一个热门的旅游城市,处于沿海地区,拥有众多的海鲜美味,因此许多人想要在青岛购买二手房定居。在青岛购买二手房时候一般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够拿到房产证的,下面就来看看青岛二手房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

1、正常情况下,在青岛的二手房过户之后,青岛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长的也不过15个工作日,有的是一站式服务当天过户当天就可以拿到了。

2、一般青岛房管局发放的新证是双证合一的,也就是所有权证和土地证都在一个证上。领产权证一定要房主自己领的,如果没有时间,也可以写委托书让房产经纪人代领。

以上就是关于青岛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资料,青岛二手房过户流程及费用,青岛二手房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青岛市最新二手房网签流程

卖方需要缴纳:

1.国家手续费: 3元*每平方

2.个税: 成交价*1%(如果是卖家唯一一套住房,那可以免缴)

买方需要缴纳:

1.国家手续费: 3元*每平方

2.产权登记费: 80元每套

3.配图费: 20元每套

4.土地证费: 20每套

5.增加产权人: 10元每人(一人以上多一人交10元)

6.契税:

A.家庭唯一住房需缴纳:90平米以下是1%;90——144平米(含144平米)是1.5%;144平米以上是3%

B.二套不论面积需要3%

青岛市二手房过户流程和所需资料都有哪些?

青岛二手房网签流程:

卖方:本人携带(共有人、受托人)、房地产权证

买方:本人携带(共有人、受托人)、《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住房情况证明》,若买方为外地户籍,还需要提供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开据《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住房情况证明》时,买方需要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证明)

房产网上签约一个工作如后方可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青岛二手房网签情况可以登录青岛网上房地产(://.qdfd.cn/)进行查询。

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南区巫峡路9号 咨询电话:82661891

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东部交易处:市南区新浦路6号 咨询电话:82661891

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北交易处:市北区南京路236号 咨询电话:82661891

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四方交易处:四方区重庆南路120号 咨询电话:82661891

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李沧交易处:李沧区峰山路117号 咨询电话:87632133 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00节日除外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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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房产交易中心电话 房产中心交易房屋流程是什么

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夫妻本人(未婚开未婚证明)到场,带房产证、双方、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以下是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费用,请参考。

1.契税:二套房或144平米以上契税为3%;首套房1.5%;90平米以下1%。

2.营业税 ● 成交价的5.5% (满5年免交)

3.个人所得税 ● 成交价的1%

4.交易手续费 ● 6元/M2;

5.转移登记费 ● 80元/件

6.产权证查档、房产证贴花● 80元左右

7.评估、中介等费用上下浮动较大,具体可协商。鐧惧害鍦板浘

青岛二手房交易政策

对于房产大家平日里的调查肯定是不会少的,但是房屋之中有的另外一些事情可能大家就不太明白了,要知道,房屋是一个很大的物品,想要非常快的来做好解决,肯定就不会太轻松,青岛房产交易中心电话?房产中心交易房屋流程是什么?

对于房产大家平日里的调查肯定是不会少的,但是房屋之中有的另外一些事情可能大家就不太明白了,要知道,房屋是一个很大的物品,想要非常快的来做好解决,肯定就不会太轻松,但是有部分人也不知道该如何更加细致的去做好了解工作,因而就得先明确调查方法,那么青岛房产交易中心电话?房产中心交易房屋流程是什么?

青岛房产交易中心电话?

卢湾区:021-63012508,位于鲁班路158号。徐汇区:021-34164588,位于斜土路2088号。静安路:021-62554188,位于昌平路403号。

1、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82660001投诉电话:82661893。

2、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85023921(东部)、82660001投诉电话:82661893。

咨询电话:85020865(市北)、82660001投诉电话:82661893。

3、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856338(四方)、82660001投诉电话:82661893。

4、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87632119(李沧)、82660001投诉电话:82661893。

5、青岛开发区房产登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86887575投诉电话:86898742。

6、崂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55557612投诉电话:55557665。

7、城阳区房地产管理处

咨询电话:87868645投诉电话:87868991。

8、即墨市房产管理处

咨询电话:88525834、88531662投诉电话:88513673、88521537。

房产中心交易房屋流程是什么?

1、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指房屋的权人通过买卖的、交换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已取得《房屋权证》的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过程。二手房的买卖又称存量房的买卖,是买方通过交付的房款的,卖方将房屋来交付给买家的,并来办理过户的登记的过程的。

2、二手房的交易的过户的手续:先签订的房地产的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的交易的可买到的),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的双方的约定的,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土地证、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上述内容主要所描述的就是我对于青岛房产交易中心电话?房产中心交易房屋流程是什么的具体介绍,房产交易中心是主要负责房屋交易的一个地方,所以那里对于房屋的了解是多的,大家也就可以比较放心的去做咨询工作,咨询的热线很多,不同地区的咨询电话也都不一样,但是咨询内容几乎都差不多,若不在乎细节,可以不用管这些。

重磅!青岛市出台二手房交易新规,3月1日起实施

9月16日下午,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新政策中,二手房限购区域有所调整,市南区、市北区一手房、二手房仍实行限购政策,其他区域一手房、二手房均放开限购。

此前一天,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我市动态完善房地产政策》。根据新政,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青岛房地产市场实际,对现行房地产相关政策进行适度调整优化。

一、继续在市南区、市北区(原四方区域除外)实行限购政策。

二、继续明确限购房源。对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本地居民限购2套,二孩、三孩家庭可增购1套,外地居民居住满半年限购1套;二手住房不再限购。

当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删除了“二手住房不再限购“的表述。第二条“继续明确限购房源”更新为“对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本地居民限购2套,二孩、三孩家庭可增购1套,外地居民居住满半年限购1套”。

1月24日,从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规范本市存量房屋交易行为,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效能,青岛市出台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办法,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

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存量房屋交易行为,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效能,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存量房屋是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可上市交易的房屋。

第三条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本市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三区)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市内三区外的各区(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的实施工作,包括存量房屋交易信息发布、档案信息查询、合同网签备案、市场监测、违法违规的查处、投诉行为的调解等工作。

第四条本市存量房屋交易应当通过青岛市房屋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交易服务平台)签订存量房屋交易合同。交易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第五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市、区(市)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需提供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信息及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及时将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息通过交易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已备案的交易服务平台用户,用户信息及其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当自信息变化之日起30日内,通过原办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

第八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应当核对房屋产权信息和委托人明等材料,进行房源信息核验,核验无误后发布房源信息并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示。

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经营门店、网站、APP等渠道发布出售房源信息应与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示内容一致。

第九条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可在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政务服务窗口办理。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交易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手续。

交易双方自行成交的,双方当事人可在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手续。

第十条办理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应校验以下内容:

(一)主体信息。交易当事人各方的身份信息;

(二)房屋信息。房屋基本属性、用途属性等;

(三)交易信息。交易价格、金额、付款方式等;

(四)签章信息。交易当事人的电子签章或纸质合同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五)其他信息。房屋抵押信息(抵押权人信息、抵押金额等)、居住权信息、是否选择存量房屋资金监管等。当事人选择进行交易资金监管的,应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校验无误后,即时完成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向当事人提供交易合同密码。交易服务平台的房源发布系统房源信息栏内显示该房屋为“已签约”。交易当事人可凭合同密码打印或查询已签约合同。

第十一条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前,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变更、解除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可共同申请办理。

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合同解除、无效或被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可到主管部门单方申请注销合同备案。

第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应纳入信用管理。

第十三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存量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租借平台用户账号供他人使用;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房屋信息,违背当事人意愿发布、泄露、转卖当事人及房屋的相关信息;

(三)隐瞒经纪事实进行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网签;

(四)未经买卖双方当事人同意,擅自进行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或变更;

(五)违反合同约定的方式擅自撤销合同网签记录;

(六)代收代管交易资金;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暂停其交易服务平台使用权限,作为不良记录计入信用档案,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交易双方当事人弄虚作,提供不实资料且情节严重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将其列入住房交易失信人员名册,一年内不得在我市进行住房交易。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

本文来源: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