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二手房交易个税减免期限是多长?

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表2020版最新版_二手房交易税费新政策出台

成都是四川省省会、副省级市、特大城市、成都都市圈核心城市,同时成都也是一座网红城市。不过,成都的房价也是比较高的。因此,在许多在成都买房的人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成都二手房交易新政策2020,顺便来说说成都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材料以及成都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费用。

一、成都二手房交易新政策2020

1、在成都二手房交易新政策2020中规定,对于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2、在成都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3、成都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2套以上(含2套)自由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住房,不能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二、成都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材料

成都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材料?在成都进行二手房交易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很多,可以分为两类,分别是卖方需要准备材料和买房需要准备材料,下面就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成都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哪些材料

1、房屋证(复印件1份、产籍图4份);

2、契税证;

3、(夫妻双方)(复印件2份);

4、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

5、结婚证(如丢失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不被承认);

6、单身、离婚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节书或法院判决书,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者提供购房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复印件1份)。

(二)成都二手房交易买方需要哪些材料

1、成都二手房交易买方若是第二次买房,需要准备本人的和房款即可,的话需要收入证明。

2、成都二手房交易买方若是购房的话,为了享受契税优惠,需要准备的材料多:夫妻双方明、户口本、结婚证(未婚出具未婚证明)、无房证明(首套房契税优惠)、收入证明(若房贷)即可。

三、成都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费用

(一)成都二手房交易流程

1、看房

成都二手房交易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卖双方支付;

2、查档

成都二手房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

成都二手房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监管、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确定这几大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

4、成都二手房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5、监管及申请

成都二手房买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银行监管账号,成都二手房买方及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成都二手房买方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同意后出具承诺书给买方,约7-8个工作日左右;

6、赎楼

成都二手房买方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向原银行申请赎楼,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赎楼担保,进行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约5个工作日左右;

7、房屋过户

成都二手房买方同担保公司去成都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三楼签订成都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

8、领房产证

成都二手房买方同担保公司到领证窗口签署回执缴费领取房产证,担保公司领出新房产证同按揭银行在成都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作抵押登记,银行把首期款给卖方,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后的给卖方,约10个工作日左右;

9、交房

成都二手房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

(二)成都二手房交易费用

1、成都二手房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购房评估额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3%,买方缴纳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2、成都二手房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房款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营业税:全额的5.56%(房产证未满2年的、普通房满2年减免)

(4)个人所得税:房款的1%(普通房满五年减免)。

以上数据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以上就是关于成都二手房交易新政策2020,成都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材料,成都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费用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湖北二手房交易个税减免期限是多长?

一、南雄市二手房过户费用如下: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

2、转让手续费

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

3、契税

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其它全按成交价的3%缴纳。

普通住宅的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144平方米以上属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4、营业税

普通住宅,满2年外免征;非普通住宅,满2年外按差额的5.65%缴纳;商业用房按差额5.65%缴纳。

5、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满五年免征,其它按差额的20%或是全额的1%缴纳。

6、土地出让金

划拨住宅用地转让的按成交价1%缴纳。

7、印花税

产权证按件贴花每件5元缴纳。

8、工本费

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三、

参考资料:

人民网://house.people.cn/n/2014/1122/c164220-26073938.html

1.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其中,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小规模纳税人应申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其中,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1)小规模纳税人出于自身原因可以放弃享受减税政策,向购买方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按照上注明的销售额和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多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其中部分开具了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需要按照上注明的销售额和3%征收率计算纳增值税;其他没有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的部分,仍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政策。

(3)已经按照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的应税收入,若要享受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政策,需要按规定将增值税专用作废或者开具红字专用。

开具红字流程: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的,根据不同情况,由购买方或者销售方在增值税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在增值税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若开具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用,除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外,其他流程与纸质流程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