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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人民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0

各区人民,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促进人口集聚、吸引人才落户、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化部分落户政策

一吸引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党中央、院、中央功勋荣誉获得者、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省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在闽工作入选的国家人才(科技)、省级人才的人才,经认定的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和A类、B类、C类),以及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在本市就业或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二获区委、区授予区级“劳动模范”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相应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已在本市就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四为机关、企事业单位骨干人才和产业技术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提供便利。经组织、人社、教育等职能部门录用、招调的各类人才,或经工信、科技、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引进的各类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五优化投靠落户。夫妻投靠的,取消被投靠人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只需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1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取消被投靠人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取消被投靠子女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发改委、教育局、人社局、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市委组织部,各区人民)

二、促进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就业落户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国家学信网可查询);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持有效居住证,且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或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5.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二吸引企业骨干员工落户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2.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人民认定符合区位发展需要的企业骨干员工,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其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下属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公安局、发改委、教育局、统计局、工信局,火炬管委会,各区人民)

三、其他规定

一市人社局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落户实施细则,按办理人才引进、迁入人员社保审核工作;市统计局负责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市工信局负责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申请操作指引;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和火炬管委会负责制定所属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实施细则并发布企业名单;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新落户适龄儿童就学统筹办法;市公安局负责办理外来人员落户随迁、投靠落户等审核迁户手续。

二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供的入户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且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以及其他违法犯罪的记录。在落户办理过程中,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弄虚作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三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依法办理本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

四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本市依法拥有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通知规定内容与此前本市相关户籍政策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本通知未规定的现行户籍政策保持不变。

厦门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3

法律主观: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契税的计税金额问题,那么,房屋买卖如何确定契税的计税基数呢?厦门二手房契税是多少呢?下面小编为您解答:根据通知,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金额、房地产市场计税金额、土地出让金的计缴基数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包括装修费用及其配套设施费用。比如,交易的二手房绝大多数为装修过的,因此就存在了房屋的成交价、装修费、附属设施等价格问题,那么在交易过程中,房屋买卖契税的计缴基数应该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包括装修费用及其配套设施费用。据相关人介绍,各类税费根据不同的情况,缴纳的标准也不一样。具体情况主要划分为三大类: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产权满五年与未满五年、首次置业与二次以上(包括二次)置业。根据当前实施的税费征收规定,产权未满五年的房产,需缴纳5.6%的营业税,1.5%的个人所得税,在此前提下若为普通住宅,且首次置业,那么契税缴交标准为:90平方米以下1%,90至144平方米1.5%,144平方米以上3%;二次以上(包括二次)购房则无论面积大小均为3%。产权满五年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契税的缴纳标准和上述一致。营业税方面,普通住宅可以免交,高档住宅则要按差额缴纳,差额即为本次交易价减去原来购买价的数额对于未满五年的房产,和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来说,税费会比满五年、144平方米以下房产高出许多。”后者面积大,本身总价较高,如果买家负责承担税费,购房成本随之增加,而实际上二手房交易税费由谁出的问题,根据其相关规定显示,买方得缴纳契税,卖方则要承担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为:1.买卖双方到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签订房屋转移纳税申请书;2.买卖双方复印件;3.房产评估报告原件、复印件;4.二手房完税凭证(走房改的提供免税凭证);5.原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厦门契税2023

2023年厦门市购买房子资格的最新政策如下:

1、自然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有能力承担民事责任的,具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居住证明的有效合法证明。岛外限购政策调整为在我市实际工作和生活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和个人可在岛外限购1套住房。

2、支付首次购房。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有支付和支付利息的能力。申请购房者时不得低于自有资金购买价格的百分之20。

3、借款人同意将购买的房屋及其股权作为抵押品。购买的二手房产权清晰,符合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要求。购买的房屋不在拆迁通知范围内。

限购政策不变

过去4年连续缴纳3年社保,或申报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和个人,以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在岛内限购1套住房。我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要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满足新市民的合理住房需求。非本市户籍家庭和个人原则上限购1套,本市户籍家庭原则上限购2套。众所周知,厦门执行的买房政策一直都是针对不同群体,实行不同程度上的限购。

法律主观:

在 二手房交易 过程中,往往涉及到 契税 的计税金额问题,那么,房屋买卖如何确定契税的计税基数呢? 厦门 二手房契税 是多少呢?下面小编为您解答: 根据通知,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金额、房地产市场计税金额、 土地出让金 的计缴基数为 房屋买卖合同 的总价款,包括装修费用及其配套设施费用。比如,交易的二手房绝大多数为装修过的,因此就存在了房屋的成交价、装修费、附属设施等价格问题,那么在交易过程中,房屋买卖契税的计缴基数应该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包括装修费用及其配套设施费用。 据相关人介绍,各类税费根据不同的情况,缴纳的标准也不一样。具体情况主要划分为三大类: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产权满五年与未满五年、首次置业与二次以上(包括二次)置业。 根据当前实施的税费征收规定,产权未满五年的房产,需缴纳5.6%的营业税,1.5%的 个人所得税 ,在此前提下若为普通住宅,且首次置业,那么契税缴交标准为:90平方米以下1%,90至144平方米1.5%,144平方米以上3%;二次以上(包括二次)购房则无论面积大小均为3%。 产权满五年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契税的缴纳标准和上述一致。营业税方面,普通住宅可以免交,高档住宅则要按差额缴纳,差额即为本次交易价减去原来购买价的数额对于未满五年的房产,和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来说,税费会比满五年、144平方米以下房产高出许多。”后者面积大,本身总价较高,如果买家负责承担税费,购房成本随之增加,而实际上二手房交易税费由谁出的问题,根据其相关规定显示,买方得缴纳契税,卖方则要承担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这种情况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为: 1.买卖双方到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签订房屋转移 纳税 申请书; 2.买卖双方 复印件; 3.房产评估报告原件、复印件; 4.二手房完税凭证(走房改的提供免税凭证);5.原 房产证 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