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二手房交易_海南省二手房交易税费2023年
1.海南二手房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0%
2.在西双版纳买房子好吗?
3.海南省:引进人才可购买低于市场价格的安居型商品房
4.鼓励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又添数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5.二手房交易税费由哪方承担?
6.海口房价领涨全国楼市
7.一般二手房中介费大概多少?是买房承担还是卖方承担?
为支持刚需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让二手房交易环节更快更便捷,越来越多的城市允许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
广州日报9月21日报道,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近日向辖内各中心支行及银行机构发布关于鼓励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有关事宜的通知,旨在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进一步探索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该模式的推广,让二手房交易环节更快更便捷。此前一天(9月20日)据福建日报报道,福建省福州市已施行“带押过户”。
此外,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还有广东省深圳、珠海,江苏省南京、无锡、苏州,安徽省合肥,云南省昆明,浙江省金华,陕西省西安,山东省济南、莒南县等超过10地已经执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
除单个城市推行之外,9月17日,海南省人民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和《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的通知”,宣布探索对未设立住房公积金抵押的二手房开展“带押过户”登记试点。
所谓“带押过户”,以无锡为例,即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和卖方申请房贷的银行将房款打到资金监管账户中,买卖双方正常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监管资金将直接打给原抵押银行和卖方,充分保障各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带押过户”的推行,使得二手房在交易环节免去了“过桥”环节。此前的交易,如交易房产未还清购房、正在抵押,需要先行还清银行的、解除抵押,再进行房产交易,最后买方再向银行申请办理抵押。
据广州日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有关人员表示,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与原交易模式相比,可大幅缩短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和便利度,有利于激发二手房市场交易活力。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可在盘活二手房交易的同时,间接加快新房去化,形成新建商品房市场和二手房市场之间的相互促进,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针对跨行间二手房“带押过户”可能产生产权过户后,银行抵押权落空、交易最终未达成的风险,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也指出,可引入公证或担保等第三方机构,保障资金安全,防控业务风险。
福州日报的报道称,施行“带押过户”模式,让买卖双方可选择将还款解押环节置于交易登记环节之后,畅通交易渠道。对比过去的模式,“带押过户”省时省力降成本,大大方便了市民交易房产。
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带押过户”模式,在盘活二手房交易的同时,间接加快新房去化,形成新建商品房市场和二手房市场之间的相互促进,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严跃进称,从一二手房两个市场提振市场的角度来看,相信各地部门会重视此类政策,未来将会有更多的城市实施“带押过户”。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同样表示,二手房“带押过户”预示着居民在购买尚存按揭的二手房时,不用先还清按揭就可以过户、重新抵押并发放新的住房,此方式在节省资金成本的同时,也可以提高二手房交易效率,有利于激发二手房市场的交易活力,促进住房消费,未来预计将有更多城市跟进。
海南二手房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0%
鼓励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又添数城。9月21日,据当地媒体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近日向辖内各中心支行及银行机构发布关于鼓励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有关事宜的通知。
9月中旬以来,已有海南省、江苏省无锡市等地相关部门发布消息提出,存在抵押的二手房可以“带押过户”。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所谓的“带押过户”并非新生事物,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超过10个城市推出该政策,但各地操作模式不尽相同。
对此,部分业内人士认为,从表面上看,“带押过户”模式的确可以降低部分购房者成本,但对于市场交易量和房价的影响会有多大还有待观察。值得注意的是,“带押过户”实为二手房“转按揭”,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注意确保交易安全。
近期,海南省、江苏省无锡市等地相关部门发布消息提出,存在抵押的二手房可以“带押过户”。图/IC photo
动向:
多地出台新规试行“带押过户”
什么是“带押过户”?通俗来讲,“带押过户”是指存在抵押的房产,不用提前还清就可以完成交易、过户,并发放新的。也就是说,这种模式省去了原房主的赎楼费用和筹措资金的时间成本,大大降低了二手房的交易难度。
对于“带押过户”的法律依据,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指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406条“抵押财产的转让”,即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但他同时强调,即使是在可以“带押过户”的城市,也并非所有房产都能实现。如果之前设定抵押时,明确约定了不能转让,则约定优先。
2022年以来,多地出台新规推行“带押过户”,近期更为集中。比如,9月17日,海南省人民办公厅印发《海南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提出,探索对未设立住房公积金抵押的二手房开展“带押过户”登记试点。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于9月15日向辖内各中心支行及银行机构发布的通知也称,推广“带押过户”需兼顾便利性与资金安全,鼓励结合实际探索“带押过户”模式。
与此同时,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于近日对外宣布,无锡市区二手房可以“带押过户”,无须提前还贷、无须垫付资金,可实现全程免费。为支持“带押过户”模式顺利实施,无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二手房资金监管业务进行了全流程再造。截至目前,无锡市区15家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银行中,已有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可以开展同行业务。
据无锡当地业内人士介绍,从操作流程上看,“带押过户”可以使二手房交易从过去的“房东筹钱偿还二手房剩余-房东卖房-买家付款-房东收款”,转变为“房东卖房-买家付款-房东偿还二手房剩余和收款”,简化了二手房交易流程、降低了交易成本。在无锡,目前已有多组客户闻讯后前往监管机构咨询,并与商业银行积极对接,希望能够成为“带押过户”模式的首批获益者。
此外,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济南市、南京市、福州市及深圳市坪山区等地也已着手推行 “带押过户”政策。
近期部分城市“带押过户”政策情况一览
影响:
或有助于激发二手房市场交易活力
中原地产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已有超过10个城市宣布尝试或者落地二手房“带押过户”,那么,该政策为什么会出台,对房地产市场又有什么影响?
在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看来:“近期多个城市推行带押过户,与当下的市场环境相关。以前在房价快速上涨时,二手房过户涉及到解压、担保、过桥等多种‘寄生’的金融链条,都是获利方,但是现在房价涨幅得以控制,不少城市量和交易量甚至都在下降,倒逼着银行将这些‘寄生’的金融链条砍掉,从而也降低了购房者的成本。”
对于“带押过户”对市场的影响,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该政策有助于加快换房需求入市,对提升新房交易量有所助力,并促进购买二手房及购房人在新城市的扎根落户,从而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二手房“带押过户”意味着居民在购买尚存按揭的二手房时,不用先还清按揭就可以过户、重新抵押并发放新的住房,此方式在节省资金成本的同时,也可以提高二手房交易效率,有利于激发二手房市场的交易活力,促进住房消费。
不过,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大部分“带押过户”其实都有局限性,一般必须是在同一个银行内部带抵押过户。举例来说,过去房主在建行做的房贷,新购房业主也必须在建行申请,才能实现“带押过户”,而当下房贷利率相对优惠的小银行一般都没有执行这个政策,所以对其而言,虽然“带押过户”能节省1%-2%的交易成本,但很可能在房贷利率上又失去了优惠。
张大伟进一步表示,从整体看,当下房地产市场依然处于相对低迷中,今年8月份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销售价格普遍下调,在这种情况下,“带押过户”政策虽然可以降低部分购房者成本,但对于市场交易量和房价的影响不会很大。
提示:
在实际操作中需注意交易安全
在“带押过户”政策被寄予促进交易流畅、盘活二手房、带动楼市活跃厚望的同时,部分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带押过户”政策有多项利好,但如何确保交易安全,依旧面临较多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对此,有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果“带押过户”按照“二次抵押”的方式操作,很可能导致购房者获得的额度偏低;如果通过“变更借款人”的方式进行,银行则需重新评估购房者是否有相关资质,这些数据会涉及到公积金中心、房管等多部门,需防范风险。
在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看来,“带押过户”这一作法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二手房交易的流程,让交易更为便利、成本更低,但是这种转按揭和带押过户在实际操作上或有资金面的风险,银行在规避此类二手房交易风险时需要特别注意,一方面要看买房人的还款能力如何,另一方面也与抵押成数以及楼市走势相关。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佳红律师表示,要在实际操作中规避风险,应尽力实现原抵销登记和新抵押登记的无缝连接,目前各地出台该类政策还是比较安全的,一般都有第三方公证机构的加持,可有效防范交易风险。比如深圳坪山区除了资金监管的核心流程外,还引入公证处公正提取业务,公证处的介入对各方资金流动具有一定保护机制;无锡的“带押过户”则实行监管,在买卖双方签订资金监管相关协议后,待买方的资金足额存入监管账户,再办理不动产转移、卖方原抵押变更等。
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发布的上述通知中也提出,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的核心是免去了提前还贷以注销抵押登记的“过桥”环节,实现资金到账与产权过户登记、抵押权注销和设立登记同步办理。针对跨行间二手房“带押过户”可能产生产权过户后,银行抵押权落空、交易最终未达成的风险,可引入公证或担保等第三方机构,保障资金安全,防控业务风险。
此外,王佳红律师提醒,抵押权在民法典中是一个相对重点而又复杂的内容,在遇到“带押过户”的房屋交易时,需要特别注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是否对财产转让有一定的限制或者禁止性约定,比如,是否已经有第三人因为善意取得、支付合理对价等因素对抵押物造成影响。而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房屋的抵押登记早在民法典施行前就已经存在,没有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是不能带押过户的。
新京报记者 张建 徐倩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陈荻雁
在西双版纳买房子好吗?
5月16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我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支持购买二手房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的,属首次申请或已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
购买二手房,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原则上要求不超过《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用地使用权终止期限。
对于购买二手房的认定标准,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解读指出,“购买二手房”是指个人或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为二手房。申请公积金时家庭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记录。同时,以申请时可联网查询不动产登记或住建部门的住房登记记录信息为准。
按照规定,通知自5月16日起实施。公布之日前,借款人已提交完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申请材料,并经前台人员受理的,执行原有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业务规定。
在此之前,海南省海口市也曾出台楼市新政。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自然和规划局及海口市金融管理局于5月15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在落户海南省的引进人才购买住房方面,自落户之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未落户海南省的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海南省无自有住房的,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
在支持购买改善性住房方面,对申请商业购买第二套住房但未结清原有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
海南省:引进人才可购买低于市场价格的安居型商品房
可以在市中心买房。
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鼓励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又添数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4月30日,海南省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在海口市、三亚市等6个市县推出低于商品住房价格的安居型商品住房。
海南省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到,海南省明确了7类引进人才可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如经认定的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员工。
此外,安居型商品住房还面向符合条件的各市县居民家庭。
在4月30日之前已在当地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海南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4月30日之后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县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及以上,且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海南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未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县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900天及以上,且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可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所谓的安居型商品住房是指限定销售对象、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和转让条件,取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销售的具有政策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
安居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实行住房全装修。在售价方面,原则上按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房价收入比不超过10倍确定,或不超过本市县上年度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60%。
在转让管理方面,安居型商品住房在一定年限内(即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时)实行封闭式流转制度,每个家庭只能购买1次且只能购买1套。达不到上市交易条件的安居型商品住房,封闭流转期间,确需转让的,买受人须符合安居型商品住房购房条件。购房人自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累计在本省缴纳个税和社保满15年,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满10年的,可以上市交易。
上市交易的增值收益,由购房人与按比例分成,分成比例按照原购房价格优惠比例,以及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的住房持有年限扣减额度确定(每年按1%扣减)。原购房价格优惠比例按原购房价格与购房时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比例确定。购房时商品住房市场价格参考同区域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均价确定,并在购房合同中具体明确。
此外,海南省在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用地上也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支持。
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鼓励利用已供未用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或将存量商品住宅转型为安居型商品住房。对需要新出让住宅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的,在供应住宅用地时,要优先保障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专项用于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并取“限房价、竞地价”,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不受本市县年度商品住宅实施限制。鼓励金融机构向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发放开发,并在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
以下为《海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文: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省直属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好本地居民住房问题,提升本地居民获得感、幸福感,根据我省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经省同意,决定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五指山市、定安县、陵水黎族自治县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为做好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房屋定义
安居型商品住房是指限定销售对象、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和转让条件,取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销售的具有政策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
二、销售对象
安居型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县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供应。
(一)在本市县城镇从业的居民家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1.本意见印发之日前已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本意见印发之日后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县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3.未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县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900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二)在本市县城镇从业的引进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1.已在本市县城镇落户,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36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未在本市县城镇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3.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的随迁员工,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4.经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符合我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5.经认定的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员工,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6.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本市县服务1年以上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7.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本市县(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的公务员,以及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本市县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人须具备上述购房资格条件,其中,实际居住时间按应缴纳个税和社保时间的一半计算。本意见印发之日前,缴纳个税和社保时间已达到上述要求的,不再核实实际居住时间;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须核实本意见印发之日后缴纳个税和社保时间对应的实际居住时间。
上述住房,包括商品住房、自建住房、征收安置住房等,含二手房、已转让的住房。已购买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三、销售价格
安居型商品住房的销售均价,原则上按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房价收入比不超过10倍确定,或不超过本市县上年度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60%,具体由试点市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项目选址和规划建设
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应选址在城区内交通便捷、生活便利和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并综合考虑“职住结合”等因素。安居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并实行全装修和取装配式建筑的方式建造。
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琼府〔2017〕96号)要求,配套建设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水、电、路、气、光等“五网”基础设施。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安居型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轮候管理
试点市县可根据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对象家庭住房、收入、落户时间、缴纳个税和社保时间、婚姻、子女、代际等因素合理确定轮候规则和轮候顺序,对无房家庭、低收入家庭、落户时间长、工作生活时间长、已婚、子女较多、多代家庭等给予优先安排。
六、登记管理
市县自然规划、住建等部门在核发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现售备案表、不动产权证时,须注明项目类型为安居型商品住房。
七、转让管理
安居型商品住房在一定年限内(即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时)实行封闭式流转制度,每个家庭只能购买1 次且只能购买1 套。达不到上市交易条件的安居型商品住房,封闭流转期间,确需转让的,买受人须符合安居型商品住房购房条件。购房人自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累计在本省缴纳个税和社保满15年,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满10年的,可以上市交易。
上市交易的增值收益,由购房人与按比例分成,分成比例按照原购房价格优惠比例,以及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的住房持有年限扣减额度确定(每年按1%扣减)。原购房价格优惠比例按原购房价格与购房时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比例确定。购房时商品住房市场价格参考同区域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均价确定,并在购房合同中具体明确。
八、政策支持
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鼓励利用已供未用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或将存量商品住宅转型为安居型商品住房。对需要新出让住宅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的,在供应住宅用地时,要优先保障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专项用于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并取“限房价、竞地价”,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不受本市县年度商品住宅实施限制。鼓励金融机构向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发放开发,并在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
九、其他要求
试点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于今年5月15日前制定试点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建设时限、销售对象、销售价格、操作程序等具体内容,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和规划厅备案后实施,加快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同时,请认真开展本市县住房状况调查摸底,摸清当地住房需求情况,根据实际需求编制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建设,并明确安居型商品住房等各类住房供应比例,报经省批准后公布实施,分期分批、分区域、分步骤组织实施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
对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等特殊群体住房安排另行规定。
本指导意见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试点市县在实施过程中如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报告。
海南省人民办公厅
2020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刘秀浩
二手房交易税费由哪方承担?
鼓励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又添数城,需要注意以下的事项。
一、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又添数城自九月中旬起,江苏省、海南省、无锡市等有关部门就已经出台了有关建议,对有抵押的二手房可以实行?带押过户?。?带押过户?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根据初步的数据,全国十多个城市已经实行了这种制度,但具体的运作方式却各不相同。
对此,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带押过户?模式在明面上确实能为购房者减少一定的成本,但其对成交量、价格的影响将会如何,尚待进一步研究。?带押过户?实为二手房?转按揭?,需要在实际操作中注意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二、需要注意注意以下的事项1、注意房屋的相关手续
产权证书是业主拥有产权的唯一凭证,如果没有产权证书,在买卖时,买方将面临无法获得住房的巨大风险。房主可以拿到产权证书,然后把它抵押或者再出售,即便现在没有以后办理取得,也可以把房子抵押或者再出售。
因此,最好是买到有产权证书的房子。
2、注意房屋所有权的明确性
有的房子有很多共有人,比如继承人共有、家庭共有、夫妻共有的,买受人应当与所有共有人订立买卖契约。如果仅仅是部分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置,那么购买人与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通常不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就会失效。
3、注意土地状况的明确性
二手房买卖双方应当留意土地用途,看是否转让,转让的土地通常为无偿使用,可以无偿收回,出让则是房主已经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买方对该房产拥有更完整的所有权。
海口房价领涨全国楼市
买卖房屋的税收,国家列明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费用标准,各项费用应由谁承担清晰可见,购房的承担其自身的购房交易税费,卖房的承担其自身通过出售房屋所得收益应缴纳的税费;
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费均是卖方支付的,前二者是房屋卖出所产生,而卖方就是所得者,所以,这以上税费由卖方支付才是合理的。但这几个税费所占比例较大,就成了卖方定价的一个重要标准。
实际上税费与房价是相互关联的,如果卖家交税费,那么房价可能就高一些,买家交税费,房价就相对低一些。合同中约定由谁交税费是符合民法上自治原则的,从这个角度讲税费由买家交也是合理的。
扩展资料
1、买方交易税费的计算法:
二手房交易税费: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2、卖方交易税费的计算方法:
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二手房交易税费: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海南省人民-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方法是什么?二手房交易税费谁承担?
一般二手房中介费大概多少?是买房承担还是卖方承担?
在自贸港政策和人才引进政策吸引下,海口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两年多,共办理引进人才落户逾7.25万人。
8月16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月70城房价数据显示,海口新房价格环比上涨1%,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1.3%,新房、二手房价格环比涨幅均居70城之首,领涨全国楼市。
多位受访对象表示,海口房地产市场处于卖方市场,客多房少,新房出现捂盘惜售或捆绑车位等加价销售乱象,二手房挂牌房源少,部分业主出售意向弱,囤房现象亦不少见,多因素共同助推海口房价上涨,海南自贸港建设红利进一步推涨购房者的购房热情。
目前海口新房和二手房市场均处于卖方市场。视觉中国
客多房少楼市乱象再现
“现在很难在海口买到合适的房子,开发商捂盘现象严重,要么说卖完了,要么捆绑车位销售,都想涨价再卖。”最近有购房的佳颐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其前不久托关系问国沣城在售情况,售楼处回复称目前已在售房源,联系新房中介才得知需要捆绑车位销售,并加收指标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国沣城售楼处,销售回复称目前三期项目均未拿到预售证,售楼处亦未开放。
海口新房捂盘销售、加收指标费、搭售车位等情况并不少见,近期同样有置业打算的文婷透露,根据她的看房经验,海口新房指标费8万-40万元,要选好楼层还要买车位。海口房地产业内人士晓枫证实,现在按调控的新房价格很难买到房。
目前海口新房和二手房市场均处于卖方市场。海口房地产经纪人彭然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海口现在意向购房者多,“愿意卖房的人比较少”。链家是海口最大的二手房,链家数据显示,8月19日海口二手房挂牌量仅5229套。客多房少成为推动海口二手房价格上涨的重要原因。
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海口二手房价格连续上涨,环比涨幅在0.4%-1.3%之间。安居客数据显示,8月海口二手房均价1.7万元/平方米,较1月上涨近0.17万元/平方米,涨幅近11%。
在海口知名房企工作的孙阳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海口房源短缺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市场存在“囤房”现象。孙阳曾多次前往西秀海滩附近项目踩盘,发现小区夜间亮灯率不足1/3,“这说明很多人并未入住,这不是个例,我看了大量楼盘都是这样,很多小区还存在毛坯房。”
海口面积3127平方千米,不足北京面积的1/5。孙阳提醒,受自然环境、政策调控和市场情况影响,海口房地产在售房源远少于其他大部分同级城市,这也意味着海口房价波动的概率和幅度更大。
自贸港建设推涨购房需求
实际上,在助推海口新房、二手房价格上涨的诸多因素背后,最根本的是海南自贸港政策红利预期释放。
2018年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目前海南自贸港建设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伴随外资机构、资本持续涌入,包括海口在内的海南经济发展将进入新一轮提速期。
在建设海南自贸港之前,海南房地产市场的岛外需求占据主导地位,房地产一定程度上左右了海南经济发展。2017年以来海南严控土地开发,施行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的方针。2018年4月22日,海南启动全域限购,房地产调控进一步加强。
自2018年以来,房地产投资占海南省的固定投资比下降了10%,而同期全国该数据增加了8%。中指数据显示,今年海口仅成交6宗宅地,这意味着未来一段时间内海口新房项目将被进一步压缩。
另一方面,在自贸港政策和人才引进政策吸引下,海口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两年多,共办理引进人才落户逾7.25万人。未来随着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快速发展,海口在内的海南对人口的虹吸效应还将进一步凸显。
严控土地开发,意味着海口宅地出让和新房项目将进一步收紧,大量新增落户,叠加本地需求,意向购房群体进一步增加,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凸显。晓枫指出,2025年左右海南适时启动全岛封关运作的政策也使得部分购房者担心彼时房地产政策变化,提前“上车”。
两位海口经纪人均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海口本地购房需求和新增落户购房需求都很多。孙阳所在公司的一个项目尚未开盘,“目前有600多套待售房源,蓄客已经超过3000组,多为周边居民”。
(文中佳颐、文婷、晓枫、孙阳、彭然均为化名)
(作者:李莎,王语嫣 编辑:周上祺)
二手房中介费一般中介费为房屋成交价格的2%—3%,买卖方双方都要承担。
二手房中介费即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一般中介费为房屋成交价格的2%—3%,
一、二手房中介费的咨询收费:
1、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2、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力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二、房屋租赁代理收费:
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租赁代理收费,尤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扩展资料:
二手房中介费相关注意事项:
1、在二手房中介费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
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
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摊,也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分摊办法执行;
4、服务活动中涉及机构收取的税﹑费不包含在服务费中;
5、中介经济机构不可强制进行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评估的,中介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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